一、应聘条件
1.中共党员,政治素质过硬,具有坚定的马克思主义信仰、强烈的事业心、高度的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和师德修养;
2.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具有5年以上高校或科研院所从事相关学科的教学研究经历,获得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;
3.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学术水平和知名度,熟悉国内相关学科建设和发展的现状,具有宽广的学术视野和引领本学科发展的能力;
4.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;
5.身体健康,聘期内全职在校工作。
二、岗位职责
1.根据学校发展规划,组织制定和组织实施本单位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对完成情况进行监督。
2.负责本单位专业建设。结合学校发展实际,组织拟订本单位专业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,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,组织新设专业的论证、申报,实现专业建设目标。
3.负责本单位师资队伍建设和管理,建设学术梯队,培养选拔课程负责人、专业负责人、骨干教师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。
4.组织学术交流与合作、科研项目申请和成果申报及转化工作。不断完善现有实训实习基地,多渠道开发专业实习基地,保障实训、实习教学;不断开发就业渠道,落实本单位就业目标。
5.主持制定、监督、执行本单位规章制度,加强资产管理、提高资产使用效率。
6. 发展组织拓展教学、科研和社会服务事业。不断增强培养人才、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能力,不断争取社会力量对本校的支持。
7.配合本单位党总支做好政治思想、宣传教育工作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
8. 承担二级学院院长职责范围内的领导责任。
叁、薪酬待遇
待遇参照学校人才引进相关标准执行。
四、招聘程序
应聘者通过电子邮件(诲肠耻谤迟丑谤蔼163.肠辞尘)提供以下电子版材料:
1.个人简历;
2.扫描件:身份证、学历和学位证书、高级职称、获奖成果证书、任职文件(或聘书)。